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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城镇燃气法规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的报名通知

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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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务各市(县、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掌握、提升城镇燃气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水平。进一步推进全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有关深化“法律进企”,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等要求。经研究,省建设法制协会联合省燃气协会拟于8月底在黄山市,共同举办全省燃气法规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为做好培训各项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重点内容解读;

2.燃气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形势及政策;

3.城镇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

4.城镇燃气监管机制及执法案件办理;

5.燃气设施安检和配送服务规范等。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燃气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2.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股)长及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

3.各市(县、区)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相关人员。

4.其他从事燃气业务服务人员。

三、授课老师:

本期培训将邀请省内及上海等省市熟悉燃气法规及安全管理的领导和专家担任课程主讲老师,同时还将邀请部分燃气企业技术专家进行专业授课。

四、其他事宜:

1.培训时间为三天(不含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市级燃气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和(县、区)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并请统一做好报名工作。报名回执请于8月20日前传真至协会(电子表请发邮箱:604686556@qq.com)。

3.培训费为600元/人(含法规释义、资料、场地、授课等),报名同时缴费,以便开具发票。

4.因场地有限,额满将自动顺延至下期(按报名提交时间)。

5.为便于及时发送开班通知,请各报名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加入本次专题培训QQ群(群号:903648674,群昵称:单位+个人姓名)。

6. 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省建设法制协会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0551-62871242, 62878836(传真)

 

附件:全省燃气法规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报名回执

 

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  安徽省燃气协会

2023年8月11日

 

 

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发: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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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账号信息: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庐江路支行

户  名: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  

账  号:087 665 120 100 302 009 855

 

(注:根据税务局开票要求,请缴费后将单位全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以及需邮寄发票地址 ,发送至邮箱:1105937248@qq.com)


关于举办城镇燃气法规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的报名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