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亳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了修订后的《亳州市中心城区“绿色图章”制度实施办法》,标志着亳州在城市绿化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此次修订是对原“绿色图章”制度的优化升级,在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绿地建设标准等多方面做出了调整。
此次发布的“绿色图章”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更为细化。明确涵盖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以及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但绿地率采取上线控制的一般工业用地项目等除外。相比原版“绿色图章”制度,界定更加清晰,更具可操作性,有效避免了适用范围模糊导致的管理难题。
在管理职责方面,新版制度明确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市、区级立项工程的“绿色图章”管理工作。这一调整改变了以往可能存在的职责模糊状态,各部门各司其职,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绿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绿地建设标准的要求也显著提高。原版“绿色图章”制度仅强调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和交付使用;新版则要求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且依据《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等,对绿地率指标做出了细致规定。不同类型项目执行不同规范标准,并将随最新规定动态更新,为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审批与变更流程在新版制度中也更加严谨。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若需变更设计方案,必须由原批准机关审批。这一流程有效防止了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导致绿化指标降低的情况,确保绿化工程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绿化方案实施。
亳州市此次对“绿色图章”制度的修订,是城市绿化管理与时俱进的体现。随着新版制度的实施,亳州中心城区的绿化建设将更加规范有序,城市生态环境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市民打造更加宜居、舒适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