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综合执法局试点推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以来,让执法者和市民之间有了“润滑剂”,首次违法不处罚让市民有了更多耐心来理解市容管理的规则,而通过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大大减少了市民再次违法的几率,有效提高执法效率。现如今,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广这一柔性执法方式。就在前些天,一位市民站在离地面三四米高的树枝上采摘杨梅,树底下散落着满地的果子,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后就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进行执法。但是,在这次的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一改过去直接执法的方式,判断该市民此次违法情节轻微、首次发生,依照“首错不罚”,对当事人教育之后,对此次行为不予处罚。“首错不罚”是指对当事人存在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事人及时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则不予查处的柔性执法方式。
“首错不罚”主要是在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城乡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适用。
“首错不罚”制度,是今年我局深化“三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推行“721”(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工作法的延伸。它将过去以罚促管的这样一种执法模式转变为主动服务,提前预警,大大缓解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降低了执法成本。同时,通过提前预警告知加承诺的方式,也大大降低了行政相对人再次违法的几率,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