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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助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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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11月26日 第六次会员大会)

各位会员:

根据大会安排,下面由我代表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各位会员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果

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有: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调查研究、业务交流及培训等,秘书处现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下设综合部、培训部、会员服务部3个工作部门。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构成。个人会员主要由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领导,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热衷于住建法治工作研究的人士组成。单位会员主要有全省住建行业部分企、事业单位,律所等单位组成。协会到目前已历经五届(27年)。

五届理事会自2016年换届以来,在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全省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会员的关心、支持下,尤其在厅二级巡视员张启兵兼任协会党建指导员期间,协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协会活动先后被人民网、中国建设报、安徽电视台、江淮法治、市场星报、凤凰网等媒体报道或转载。六年来,协会在创新发展、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8年,协会获得了省民政厅颁发的“5A”等级的社会组织称号。2019-2022年,省住建厅先后授予协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李家冬秘书长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等称号。2020年,李晓纲会长和李家冬秘书长同时被省司法厅聘为“安徽省行政立法咨询员”。2022年7月,协会被授予“全省性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同时,李晓纲会长还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

当前,省建设法制协会已经成为全省住建系统从事法治工作和热衷于住建专业法律研究相关人士共同的“娘家”,协会服务全省住建行业的综合能力和引领优势正逐步增强。

二、工作开展方式

根据协会印发的《第五届理事会工作规划(2017-2021年)》,我们紧密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及中心工作,采取有计划、分步骤、抓重点的方式,做好各项服务及任务落实。

1.立章法,强管理。为强化日常管理,秘书处先后制定了《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协会印章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每年底还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作为续聘和奖励的依据,形成科学办会的良好风尚。自2015年3月开始,按主管部门要求,协会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厅财务中心统一监管,几轮巡视及财务审计报告均指出,省建设法制协会财务管理符合相关财经规定。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厅财务中心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财务收支严谨规范。争取做一个让主管部门放心,让会员信任的厅管省级社会组织。

2.转观念、夯基础。协会要发展,就不能有等、靠、要思想,要结合新时代国家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的各项新要求,努力开创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换届以来,五届理事会积极学习国家有关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不断研究协会的发展方向和服务目标,进一步挖潜力、拓渠道,为协会可持续发展寻找动力。其次,抓好队伍建设,不断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充实队伍。目前秘书处人员平均年龄35岁左右,为业务发展储备了人才。

3.汇众智、谋发展。协会十分注重发挥广大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始终坚持开放办会的原则。通过召开年度理事会、专家座谈会、通讯员座谈会以及“会员主题沙龙”等形式,调动会员的主动性、参与性,通过汲取众人智慧,共谋协会发展。先后散发意见征求问卷数千份,沟通会商百余次,吸收会员智慧和建议达百余条。

4.练内功,树品牌。根据协会2017年印发的《五年发展规划》,我们着力抓好品牌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准备,2018年4月9日,协会正式获得了“5A”等级称号。上述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张启兵党建指导员指导的结果,更是全省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会员关心、支持的硕果。今后,我们将按照“5A”等级社会组织各项标准和要求,争取将省建设法制协会打造成一个具有住建行业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的省级社会组织。

三、服务创新举措

1.抓好党建、助力发展。省协会十分注重做好各项党建工作落实,始终按要求完成各项党建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二是积极组织协会党员参加省住建厅开展的“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主题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不忘社会职责。2018-2021年,协会组织会员分别赴六安市金寨县水竹坪实验学校,以及裕安区苏埠镇陵波村、青山乡魏庵村开展公益助学活动。共计捐助近3万元现金和价值约2万元的课外图书。2020年疫情期间,协会不仅带头向省红十会捐款1万元,还积极倡导会员踊跃捐款。协会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和会员单位累计捐款达8.5万元。同年3月2日,由省直机关工委发布的“安徽机关党建”信息专栏,专门对协会抗疫活动组织工作给予了点名表扬。

2.组建专家,优化服务。为进一步发挥省协会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2017年协会成立了由政府、院校、律所、企业等具有法治工作经验的领导、学者近70余名的专家团队,同时邀请了省住建厅原巡视员仲亚平同志担任专家组组长,全面指导协会专家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帮助基层执法单位解决执法实际难题,为基层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协会先后组织协会专家库成员赴有关市(县、区)住建系统单位,以调研座谈、培训交流、项目服务等形式开展送法服务。

2017年11月26日协会在蒙城县组织开展的“物业服务与执法管理”专题培训会上,协会专家、省司法厅黄显鸿处长受邀进行了授课。此次培训也为提升该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帮助。2019年3月7日协会选派5名专家赴亳州城管局,就该局起草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专题论证。为该《条例》后期报送省人大批准打下了基础。五年来,协会通过日常电话、来人来访等形式为各执法单位和会员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案件办理、依法经营等方面提供意见或建议,总件量近500余次。

为了服务更加紧贴实际需要,协会通过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的创新方式,为有关单位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先后与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城管执法局、六安市城管执法局、铜陵市城管执法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支队、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西县城管局、萧县城管局等单位签订服务协议,通过集中协会的有效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服务。同时,协会还对协议单位,在与省厅对接、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和费用减免等优惠举措。

3.承接服务,成效明显。为抓住国家对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扶持、鼓励政策,协会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先后承接完成了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评价及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课题研究》,《全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全省住建系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课题项目。同时,协会还承接了《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编制起草工作。2019年7月和2021年10月,协会先后完成了省住建厅城建处交办的《安徽省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标准》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标准宣贯及新法培训任务。尤其是2021年12月,协会受界首市城管执法局委托,承接了该市近30万元财政专项经费举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项目,此举也开创了我省城管执法业务培训的服务新模式。五年来协会完成和正对接跟进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合同金额近100万元,有效发挥了服务行业效应。

2022年5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在省住建厅法规处的指导下,协会承担了“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省级重大立法服务工作(一决定、一办法、一条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协会成立了服务专班,拟定了服务方案、细化了工作流程、选派了人员跟进保障。专班在省厅法规处的指导下,有条不紊的组织专家开展草案起草和调研论证等工作。以最高效的工作状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各项承接任务。《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于2022年7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2号)已经省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于11月18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试行。此次项目承接,不仅检验了协会的服务保障能力,而且也是协会服务行业法治建设,参与行业重大立法的实践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协会在政府购买服务事务中的项目招标、服务对接、组织实施等各方面的能力,为承接各市(县、区)住建系统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做好准备。

4.法治宣传,载体有声。在各单位和通讯员的支持下,协会内部简报《建设与法》五年印发量近2万余份,覆盖了住建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系统法治机构及本省住建系统各级单位,及时为广大会员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主管部门提供了最新的法规和政策信息、案例指导和经验交流。尤其是去年协会组织承办的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得到了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高度肯定和赞赏。同时,吉林、陕西、贵州、福建、广东等省住建厅有关领导来皖考察期间,均对协会此举给予了高度赞扬。在做好住建系统法治信息编辑的基础上,协会每年还组织修编《建设法律法规汇编》,五年印发量达2万余册,较好地服务了基层执法实际需要。为充分体现会员待遇,自2018年开始,协会每年向会员免费赠送一套,累计减免费用近5万余元。另外,每年在厅法规处的指导下,协会积极参加省暨合肥市“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发挥协会的“今日头条”、“公众号”等媒介,不断增加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提升普法服务品质,2019年在省人大法工委、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协会邀请组织部分立法和燃气管理专家,历时2年,编辑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一书,也于2021年8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为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在省住建厅法规处、厅工会(文明办)的指导下,2021年 11月由协会承办的首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在合肥市成功举办。来自全省各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共32支代表队近100名选手参加了总决赛。活动受到了全省住建系统各执法单位的广泛关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热烈响应。此赛事的成功举办,意味着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拥有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和展示自我的舞台,也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执法人员比学赶超的奋斗精神和勇当标兵的争先意识。这也是协会服务行业法治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

5.培训活动,创新有方。协会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打造培训特色精品。以多层次、有特色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活动。自2018年开始,培训活动增设了“团队拓展”和“党史教育”等内容,这一创新,深受欢迎。五年来,协会共举办各类法治主题培训达104 场,参学人员近3万余人次。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018年2月9日,《中国建设报》第三版由部法规司开设的“建设与法”专栏以《“四个有”增强法制建设凝聚力》为题,全面报道了协会这一创新举措。2019年10月,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管出版的《江淮法治》(2019第19期,国内统一刊号CN34-1208/D,第51页)“法治时空”专栏,对近年来协会的工作成果及创新举措也给予了全面展现。

在做好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协会还注重做好系统内领导干部的培训服务。2018至2019年,协会先后联合中科大举办了三次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全系统近2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2019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涤云在第三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指出,“省建设法制协会举办全省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班,充分展现了省建设法制协会观大势、谋全局、善作为的眼界格局和精神状态。希望省建设法制协会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此类培训办成品牌、办成特色,更好地为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6.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协会十分注重对外取经学习和拓展交流。2017年8月和2020年12月,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先后赴贵州和福建开展了考察、学习活动。为学习借鉴外省住建领域在普法、执法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供交流机会。同时,为拓展办会思路,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分别先后加入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为服务会员寻求更多资源。

协会在走出去的同时,也迎来了远方的朋友。2019年3月贵州省住建厅及省建设法治协会、同年11月陕西省住建厅及建设法制协会一行分别来皖进行了考察交流,期间双方就协会工作开展及服务能力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两省协会领导希望与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今后能多联系、多互动,为会员企业在各省经营管理及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等方面提供更多服务。

关于第六届理事会工作安排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协会服务工作还有很多拓展空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新时代各项法治工作总体部署及要求,以省住建厅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 “八五”普法规划》为工作指南,紧密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以“1123”为工作总指引(一核,以党建为引领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心,以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重心,改进创新服务方式。二台,搭建两个平台,建设行业纠纷调解和全过程工程法律咨询两个服务平台。三观,树立“服务、共享、发展”三个理念),在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2021年5月,经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党委批复,协会功能型党支部正式成立,成立伊始,支部就积极开展相关党建活动。协会支部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做出贡献。先后组织支部党员赴红色革命地进行党性教育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7月,协会获得了“全省性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的荣誉称号。我们将以此荣誉获得为契机,继续努力,持续抓好支部组织建设,按照安徽省民政厅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二、围绕法治工作中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

积极做好住建领域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组织培训、座谈研讨、专题交流等方式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协助省住建厅做好服务基层依法行政工作,为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继续组织好“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文件精神,新一届协会,将及时关注行业内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需求,深挖潜力、积极拓展承接范围和服务事项,为协会健康发展提供动能。

三、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协会将紧密围绕住建行业实际需要,结合自身优势和服务特色,进一步统筹协会各方资源,协会将结合住建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成立“住建行业纠纷调解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法律工作委员会”两个专委会,通过搭建高质量服务平台,为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专业、周到、贴心的服务。

四、把准协会功能定位,转变发展开拓理念。

协会将坚持“服务、共享、发展”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一是服务,围绕住建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广大会员单位对法治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创设更多贴近实际的服务项目。二是共享,树立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收益共享的理念,形成会员与协会共成长、共发展、共收获的双赢格局。三是发展,通过开展特色沙龙、主题展会、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带动会员不断提升发展动能。

各位会员,本届理事会任期已届满,2017年制定的第五届理事会规划目标及任务已基本实现。今天协会又迎来了一批新成员。新会员的加入,使得协会会员基础更广泛,结构更多元。在此,我代表省建设法制协会向诸位新、老会员表示感谢,衷心感谢大家对省建设法制协会的信任与期待。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2021年12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这份“厚礼”,为协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注入了新动能。虽然前进的路上会有许多困难,但我坚信,在各级领导和全体会员的的关心、支持下,省建设法制协会一定能发展好,一定会行稳致远,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待与希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实干托起梦想,奋斗成就未来。祝愿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在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指引下,在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在全省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关心支持下,不断拓宽服务举措,积极整合各类资源,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为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继续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