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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分支机构名称更名及相关负责人职务名称调整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9-24

来源: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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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统一机构设置、规范职务称谓、理顺工作机制,经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协会分支机构名称更名及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务称谓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支机构更名

将“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全过程咨询与合规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全过程咨询与合规建设专业委员会”。

二、相关职务名称调整

1.原全过程咨询与合规建设委员会主任许二邺职务名称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王浩海、张玉龙、孟祥宇、姚宏伟、徐成军、徐伟学职务名称调整为副主任委员。

2.按照相关规定,分支机构不再设置秘书长岗位。原全过程咨询与合规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沈运斌职务调整为办公室主任;常务副秘书长朱君,副秘书长施杰、许志鹏、马丽、唐卫、丁玲露、何婷职务调整为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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