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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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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诚信度较好的企业,均可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秘书处,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表,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会议审查通过,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

3.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

4.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

4.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

第五条 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第六条 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凡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